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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唐山市教育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10月8日,在唐山市教育局网站(www.ts-edu.gov.cn)和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tsyzh.com)发布选聘公告、岗位条件表,指定专人解答问题.

(二)报名

10月17-21日,应聘者可以通过网络递交简历(包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材料,并填写报名表;应聘者也可以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递交应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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