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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与报名
方式一:2016年5月3日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5月4日至5月10日可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网上报名系统集中报名。
方式二:通过我校校园网及社会网络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截至学校各相关招聘岗位初选结束之前均可通过对外公布的电子信箱、传真等方式报名。
电子信箱:rscmail@126.com。
电话(传真):0335-8076166
报名须知及相关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留学的需附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反映个人满足应聘岗位条件和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其中就读国内院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 位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提供注明所学专业、学制及具体毕业时间的相关证明。(上述所需材料,网上报名的提供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办公室和二级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办公室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资格,二级用人单位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所学 专业(研究方向)等情况与我校招聘岗位需求的吻合度、学术水平和相关经历等集体研究提出参加考试人员初选名单,报学校招聘办公室后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审 定,最终确定参加考试应聘的人选,并由学校招聘办公室统一通知应聘者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其他应知信息。
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或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招聘。
(三)考试
单位选聘计划一般情况下以学术报告、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考 核。对于单位招聘计划,当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高于5:1的,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考核方式;当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可简化 程序,也可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将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选择相应的考核形式和内容。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和应知事宜将在考试通知中具体说 明。
1.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书面表达能力等。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实行百分制,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或90分钟,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一般不高于3:1的比例(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一般情况下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具体招聘岗位需要制定个性化的面试考核方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教学组织能 力、专业能力、科研能力(水平)、操作技能、仪态仪表及团队合作等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 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00分。面试成绩通过校园网发布。
(3)资格复审。①笔试前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出示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读国内院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 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笔试人选资格。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再次进行身份核验,身份不符的,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报考同 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总成绩合成。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的,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 合格分数线60.00分;若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00分。
(四)体检、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及以上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再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若直接采取面试考核且成绩相同的,则由评委投票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 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招聘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集体研究确定是否从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组织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等材 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 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校园网等网络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电话或电子信箱通知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
学校咨询电话:0335-8076166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6年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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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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